思乐(1 / 3)

加入书签

惠歌撇过脸,喝口水,镇镇心神。

忽而想起先前的疑惑,又问:“你刚刚说第一次看见我的样子,是指在乌鸦岭的时候吗?”

“不是。在恭安里北侧小街。”

“虾蟆里?”惠歌皱眉:“你怎么会在那里看到我?”

“你还记得那个人吗?刘武成。”

“不记得。”

惠歌摇头。一点印象也没有。

“看来给你揍过的人太多,不差这一个。”明璘笑悠悠地。

“好说。他是谁?”

“从前市令的儿子。”

见惠歌仍是不明就里的样子,明璘知道那是因为她没把那人当一回事,也没把救他当一回事。她性格中有这样一种雄情爽气,使他心动。当然他不是因为她救过他,才喜欢她,只是没有这契机,他也不会走近她。

遇见惠歌之前,他的日子很苦。阿父明绍遐为了到任徐州主簿,费尽家财,连着阿母翠华的嫁奁也所剩无几。到了徐州,却赶上一场大疫,阿父病故,留下阿母和孩子们。

翠华是坚强的,很快找了一条活路,割芦苇,编草席,入市贩卖。他是长子,也只有他大一些,能够分担家计。除了割芦苇,也要采樵,采山菜,采一切可用之物。劳碌之余,仍要读书。

翠华常说,他们终究要南归,经学是家族渊源,不读书,人家不认你。只要他诵读有误,翠华就拿细细的篾条抽打他。一箪食,一瓢饮,一日重活,一顿毒打。他毕竟不是圣人,对这种境遇难以感到快乐,只能作到没有怨言。

翠华对长子的一点疼惜是不让他出入市肆。

市肆龙蛇混杂,有许多不怀好意的耳目在内。翠华也知道长子容貌出众──因为他像她──很容易招惹是非。

直到翠华的脚出了毛病。

起初以为只是久坐导致的僵硬酸疼,不以为意。一直不见好,甚至难以行走,才觉得不对。

医人说是脚气之病。听说这病还是从汉人南渡之后盛行的,因为从北方逃到南方,不习水土的缘故。所谓地有风毒之气,袭人先从脚起。起初是脚胫肿痛,屈弱难动,若无及时治疗,就会遍及全身,因此丧命的也有。

本来还有婢女琼文可以使唤,可是琼文也积劳成疾,只好让长子驾骡车,晨昏载她出入东市。

他驾车的时候,头戴箬笠,粗服芒屩,垂头塞耳,敦默寡言,像翠华的一条影子。

即使这般遮掩,他还是给看见了。

市令的儿子刘武成,平时常驻彭城,偶尔回睢陵遛达。仗着阿父的身分,领着几个轻险少年在东市耍无赖,白吃白喝,勾三搭四。尤其男女不忌,常有龙阳之兴。

翠华也知道这一位浪荡子。远远听见人过来了,嘱咐长子只要伏首跪着,不要妄动。刘武成经过的时候,虽没对上眼,说上话,却看见明璘伏在苇席上的一双手,在阴暗的市肆里,犹然莹洁美丽。

刘武成虽然在翠华的周旋之下离开了,却暗暗等在市门,拦下独自归家的明璘。

一看,惊为天人,便邀他同游。

他拒绝了,趁着一拨商估涌入的时候溜走了。

刘武成也有锲而不舍的美德。自那一日起,便经常往东市来寻他。那时魏国方作了改革,吏治尚严,刘武成不敢太作威福,起先惺惺作态,好声好气,屡次遭拒之后,愈发起了恶性,开始动起手脚。

事态很艰难,明璘也没让翠华知道。知道了也不能如何,或许隐约还有一种弃世的心思。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会先给那人种种苦处。大任太遥远了,他不想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

那一天,刚下过一阵雨,他背起竹筐,出门采樵。

才走出孝敬里不远,就看见刘武成和他的同伙迎面而来。他闪身走进小街,还是给拦住去路。

又一次的邀约。

又一次的拒绝。

刘武成让人打他之前,还特别叮嘱不要伤到他的脸。他的肘后囊藏着十数片钩吻嫩叶。钩吻有大毒,一叶即可杀人。刘武成杀了他也就罢了,若要作出其他事来,他会先吃下那些叶子。

钩吻叶子没用上。惠歌出现了。

起初他也没看清楚,疼痛模糊了意识。直到刘武成一群人都给摔得横七竖八,只余惠歌一人站着,才看仔细了。他对女子的美丑并不敏锐,眼光也有些独行,像翠华是邻里间公认的美人,他不觉得如何,惠歌平平无奇,他却朦胧地觉得好,尤其风神爽拔的样子,像雨后的绿野,自然有辉光。

他们说话的时候,他拾起竹筐躲到墙侧旁观。

刘武成一脸惊愕:“你知道我是谁吗?”

惠歌“嗤”一声,翻了个白眼:“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竟笑了。

后来,他又在乌鸦岭下的矮林看见她。最初汉人与胡人开始接触的时候,有这样的记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说的是胡人善射猎。惠歌俨然是这样的进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