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外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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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生近二边长苦辛

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家事夷狄。

今年大旱千里赤,州县仍催给河役。

老小相携来就南,南人丰年自无食。

悲愁白日天地昏,路旁过者无颜色。

汝生不及贞观中,斗粟数钱无兵戎。”

熙宁四年(1071年),一面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推行的如火如荼,一面王安石又开始着手议更贡举法。

安石曰:“今人材乏少,且学术不一,异论纷然,此盖不能一道德故也。欲一道德,则必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以不变。”

安石曰:“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缘仁进别无它路,其间不容无贤,以为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帝以为然。

闭门造车死读书不可以哦。

“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之天下。”

押韵、对偶什么的都往后站站。

贡举法后,募役法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宋代的差役大致分为四类:注1.

第一类叫“衙前”,主管运输官方物资,可以理解为古代邮政系统;

第二类叫“里正”、 “户长”、“乡书手”,主要工作为督促百姓上缴赋税;

第三类叫“蓄长”、“写手”、“壮丁” 主要工作为捉捕盗贼,维护地方秩序;

第四类叫“承符”、“人力” 、“手力”“散从官”,这些人要根据政府的需要,承担名目繁多的各种杂役。比如修建宫殿、开垦废田、清理淤泥、疏浚运河等等。

这些都是百姓的“差事”,是没有工资的。

老百姓就是天子的子民,为天子无偿劳动,天经地义。

而无偿劳动本质上是统治者对老百姓的一种劳力剥削,没有“赏”只有“罚”,工作态度会消极,工作效率也会低下。

工作效率低下,就需要增加更多的劳力,更多的劳力就被迫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又会大大降低国家整体的农业产出。

但类似于水利工程治理黄河水患等“公共服务”有时必须集群体之力共同建造的,所建工程也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刀也是要磨的。

“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自兵兴以来,残剥尤甚。至有孀母改嫁,

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分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以苟脱沟壑之患。”---司马光

“ 向闻京东民有父子三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云: ‘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

遂自经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老母析居以避役者,此大逆人理,所不忍闻。又鬻田产于官户者,田归不役之家,而役并增于本等户。”-------韩绛

从唐代杜甫的“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到如今的大宋,百姓受久受差役之苦,为了逃役,各种方法无所不用其极。

而有权有势的人既可以免疫,又可以转嫁差役让自家下户客户下人代服差役的。

王安石的领导的免疫法则规定:

“畿内乡户,计产业若家资之贫富,上下分为五等。岁以夏秋随等输钱,乡户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两县有产业者,上等各随县,中等并一县输。析居者随所析而定、降其等。若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减半输。皆用其钱募三等以上税户代役,随役重轻制禄。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有奇,岁输钱万二千九百缗。以万二百为禄,赢其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阁,他县仿此。”

如“官户、形势户、僧道、女户、单丁户、城市上等户以及商人”等,律按其田产数量出钱称为“助役钱\"。

原先规定的四等以上(一、二、三等)的民户,则不再服役,都要依据土地数量,随同夏秋两税交纳“免役钱”。

谁田产多,谁出钱多。

“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数增取二分,

以备水旱欠阁,虽增毋得过二分,谓之免役宽剩钱。”

丰年时还会加收20%的“免役宽剩钱”,用这些钱作为“激励机制”,变之前的“无偿劳动”为“有偿劳动”,调动民众积极性,解决之前“磨洋工”没效率的问题,以及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变“差役”为“募役”。

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章惊言:“且如熙宁元年役人数目甚多,後来屡经裁减,三分去一,今来岂可悉依旧数定差?”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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