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种田富疆(1 / 2)
新的耕夫,新的田地,新的农业生产力,开始在大明东灜出现。比如,万历十四年的一场早秋晓雨过后,新耕夫高自嘉就扛着木牛,往自己在东瀛布政司元敬府的新田走来。
被他取名为伍芊的倭女则也背着一背篓赤脚跟着他后面。没多久,一声鸡鸣叫唤来了红日。
高自嘉迎着红日,将木牛放在了田埂上,且先让伍芊将背篓给了他,然后他就从背篓里取出一个布包来。
布包里包的是骨灰,是高自嘉在船上大鱼大肉后,收集的各种鸡鸭等飞禽走兽骨头,如今烧了专门作为肥料用的。
高自嘉这时已开始将骨灰均匀地洒在了田里。而倭女伍芊则熟练地去了田埂上面的池塘。
池塘是高自嘉新挖的,引的是田边山溪溪水。池塘上架有木头做的鸡圈,里面养着有高自嘉最近才从集市买回来的小鸡仔。
之所以在池塘上面架起鸡圈,则是为了能够利用鸡的粪作为养鱼的饲料,这样在养鸡的同时也能养池塘里的鱼。
而池塘不仅仅是养鱼,同时也是作为一个蓄水池,以便于缺水时自己的田好用水这是明朝这个时代已经兴起的综合农业。
综合农业经营最早记载,就来自于明中叶的《昭常合志稿》,里面提到谭晓、谭照亮兄弟改造低洼荒地为大型池塘养鸡养鱼,使其鸡鱼皆肥,而因此大富。
如今这类经营模式已在万历朝逐步推广开来。高自嘉自也知道这种方式,且虽然眼下已不是稻谷种植时期,但他已开始准备种玉蜀黍,玉蜀黍就是后世的玉米。
玉米已于这个时代传入大明,且主要由两个路径传入,一个是由滇缅陆路传到云南,一个是由东南沿海传到浙江。
朱翊钧即位后大力促进新作物推广,使得高自嘉虽来自北方但也知道玉蜀黍。
倭女伍芊的任务就是看护这些鸡崽,打扫鸡圈,把生病的鸡崽及时拿走处理掉,把粪便扫进池塘里。
另外,她还得跟着高自嘉学种收玉米、稻谷、小麦、番薯、豆子等,至于种子则可以去元敬府城里,从来自大明本土的种子商手里购买。
据《**县志》记载,大明这个时代,农作物种类方面,光是适应不同类型田的稻谷就有一百零七种之多,豆子有二十余种,麦子也有二十余种,再加上各自引进的外来作物。
可以说,因为大明这个农耕文明的地域比倭国本土的农耕文明更辽阔,接触外界的渠道更多的缘故,也就使得大明能出现种类更丰富的农作物,有更高的土地利用率。
所以,高自嘉需要种的作物自然会很多,可以利用的土地类型也更多。
总之,因为高自嘉这个汉人有着更丰富的农业经验与技术,再加上还有个伍芊这个倭女帮衬,使得他俩人在原十亩田的基础上,还靠勤勉开垦种出了十五亩地。
且因土地被经营的更加肥沃,他竟第一年就收了三十石米,五十余石杂粮!
使原本只能亩产一石的倭田增产到亩产两石五斗,外加鸡鱼不缺,以至于能拿许多产品去集市贩卖,促进商业发展。
据《农政全书》记载,明中叶良田已能被经营到最高三石,较差者两石五斗而有余。
而这里,高自嘉才养田第一年,所以能亩收两石五斗已是不错。不过,无论如何,高自嘉这种普通的汉人平民农夫,在国内虽已因为天灾和土地兼并加剧而成为了拖累国家财政的流民灾民,但一出来,的确就成了大明对外扩张的真正利刃!
大明迁来的不是民,是先进的生产力。如果按照历史记载倭人在这个时期因为农业生产比不上大明,普遍只能保证亩产一石的情况来看,大明迁来的汉民,至少是能让这里的农业生产出现,一汉当二倭或者三倭的情况的。
或许汉朝的一汉当五胡不仅仅是对比的武力,也对比的是生产力。反正,对于大明而言,汉人的确比倭人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大明周边的异族无论是蒙古还是女真、亦或是西南土司,在劫掠汉地时都喜欢劫掠人口。
大明最值钱的可能其实就是人,即被驯化的既勤勉耐劳又善于经营种田的汉人。
只是以前秉持旧礼的统治者只想着压榨他们克削他们,没想过组织他们对外扩张自己的文明,所以,显得他们对文明的贡献似乎没那么大,甚至在被压榨过度后又因为展现出来的巨大破坏力而被自己族群中大多数有学问的人鄙夷。
汉人的确更善于经营种田而弱于争取与抢夺。高自嘉在自己新家园把自己农业经营得有声有色,且已开始靠贩卖农产品进入商业时,也引起了周边倭人地主阶层的垂涎。
倭人地主阶层最基本上都是贵族,没有庶民地主一说,最底层的地主基本上就是为大名做事的武士。
人的贪婪是难以遏制的,对于属于倭人地主阶层的武士而言,他们在看见高自嘉这些汉人经营的农业更加发达后,想到的首先不是学习,而是最原始粗暴的抢掠。
这一天。天刚微亮,就有倭人武士冲进了高自嘉所在村子,杀了几个刚迁移来的汉人。
一时间,惨叫声与狗吠声不断。高自嘉也忙和伍芊起了身,然后就看见已有几个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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