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用颜值就打败了?(二合一)(2 / 3)
,变成了插件,想着有朝一日见到小狐狸,给她按上尾巴。
红叶的心是好的。
小狐狸听说后,吓得躲起来了,这些年都不出来。
如今,温清秋想到这些往事,摇头轻笑,十分有趣。
萧青鸢:“啊?修炼千年的妖狐打不过红叶,红叶那么厉害?”
“谣传那一战打得如何惊天地泣鬼神,不过在下却听闻一个小道消息,那九尾妖狐本来是去杀红叶报仇的,但是看到红叶后,被红叶的美色所迷,几乎是不战而败。”
萧青鸢惊讶:“啊?颜值就打败了九尾妖狐,这…这是有多好看的啊?”
秦彦廷起身道:“红叶的生平,我在《妖人篇》有记载。”
闻言,温清秋抬起眼眸看向秦彦廷,混账!这老匹夫是铁了心跟本教主过不去是吧,本教主当赘婿他骂本教主是‘文人之耻’,如今还把本教主记录在《妖人篇》?
妖人?
人妖?
岂可忍!
温清秋要被这老匹夫给气死了。
“唉……”秦彦廷叹了口气,道:“红叶此人,如果不遁入魔道,入我仙门,必将是我大景之福,此人乃千年难遇的修炼奇才,十三岁成为了黑心老鬼的左膀右臂,十五岁杀了黑心老鬼,坐上教主之位,成为天下第一大魔头,可见其修为之恐怖。”
“十五岁?”青鸢想到自己这般年纪的少年郎就那么厉害了,好奇得很,“那他长得真那么好看吗,可以用颜值就战胜母狐狸,好好奇?”
“唔……经本人走访打听,红叶确实长得玉树临风,风度翩翩,能文能武,十分好看,宛如谪仙下凡,不过……此人孤高自傲,每次杀人时,都喜欢穿一件血红色的鲜衣,免得血弄张他衣裳。”
“红叶……”青鸢喃喃的念着这个名字,想着鲜衣俊美的样子,很想看看红叶到底有多好看,有没有我姐夫好看。
……
“秦先生,另一个缺失的妖兽是什么?”
“也是跟红叶有关,乃蛮荒腹地那只火麒麟!红叶独闯蛮荒斩麒麟于脚下,获得上古玄铁铸造龙吟剑,如今红叶已死,龙吟已献给了圣上。”
“朕已经把那边剑赐给太子了,可惜那剑认主,不出鞘。”
景帝摇摇手,道:“好了,秦先生的著作即将面世,秦先生家中又舔新丁,可喜可贺,今日请诸位前来,是秦先生托朕给此书取名,朕实在是想不出来,所以请诸位才子为这部‘博广杂集’想想书名,诸位面前有笔墨,洛洛、青鸢,温清秋你们都参与吧,若是选中,定有重赏。”
“是。”
景帝转身回到龙榻上坐着,喝着茶,等两边的才子佳人著书名。
秦彦廷对温清秋有很深的成见,见他提笔,为自己的著作竞选书名,甚是不悦,如果早知‘文人之耻’也要来,‘儒圣’秦彦廷绝不出席,倘若温清秋有一点上进心,秦彦廷也不会如此对他有成见,他吃软饭吃顺口了,哼!
轻哼一声,回到位子上坐下。
“嘿……”温清看着对面的老头真的有点日怪哦,我不读书,我不考取功名,当个赘婿,吃个软饭,那么见不惯我?
真想甩一坨九幽冥火,直接将他火化了。
“清秋,不会就别写。”洛香香侧身提醒。
“我会。”
“唉……”
一生要强的香香公主,就算是这种闲暇里风雅之事,她内心都是很想争个输赢的,就算是赢不了,也别输太惨,太好面子了。
绞尽脑汁在宣纸上写下了书名,皆交于宫娥,呈给圣上。
洛香香:“清秋,你写的什么?”
温清秋:“你和我眼对眼的对视片刻,我就告诉你。”
“混账!”
洛香香一挥袖,端坐,她可不敢看温清秋的眼睛,温清秋的眼睛很清澈,看上去会让女人酥酥麻麻的。
……
“都写完了,朕就给大家念念。”
“父皇,在儿臣来揭晓吧。”
明月公主和太子殿下来了。
“好,淳儿来揭晓。”
众人起身给公主和太子行了一礼后坐下。
李淳朝那边的温清秋微微点点头,温清秋看到李淳的美眸中少了一丝傲娇,多了一丝柔情。
太子瞥了一眼那边的温清秋,低声与李淳说着什么话,大致也是在确认温清秋这个人了,脸上却有一丝的轻蔑。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本该娶萧婉卿的,却被这名赘婿截了胡,自然是十分不爽的。
温清秋全当没看见,在旁边拨动着一株野菊花的花蕊。
……
“淳儿,拆吧。”
“是,父皇。”李淳拿起一份答案拆开:“这份是王公子著的书名,叫做《博广天录》,意在读此书,博学广识,可知晓书中的天地万物。”
“好,这个好。”
“王公子果然好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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