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风暴来临之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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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世道再艰难,也总有人寻欢作乐,小人物的肩膀扛不起家仇国恨,只能窝在温柔乡里长吁短叹,向风尘女子感慨世道艰难,人不如狗云云。

但何曾想过,对这些女人而言,世道昌隆与否根本不重要,在人人向往的太平时她们是污点,是文官们口诛笔伐的对象,在流离失所的乱世她们是粉饰的工具,是达官贵人不愿面对现实的茅房。

戚绾十岁的时候就明白这个道理,她母亲是某处青楼的头牌,年轻貌美,柔媚天成,在忘用藏红花避孕的时候被拉去接客,中了奖生下戚绾,从此地位一落千丈。

她的名望与金钱也随之远去,往日欢好的恩客也对她避之不及,唯恐她生下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恨,把一切的恨都给了年幼的戚绾。

戚绾十五岁时被老鸨一眼相中,初红那一天,拍出了天价,是她母亲当年的十倍,第二天戚绾早早起来,让那个恨了一辈子的女人解脱了,她被恩客赎身,来了南阳城,成了那人最宠爱的姑娘,一个人住着一整层楼。

她没有要过什么,因为她没资格,也因为她的懂事,无论她因为心理扭曲做出多么出格的事,赵括也从未说过她半句狠话。

包括这次,赵括说的是:“暂时饶那小子一命,等我用完他,便将他送到你的手里,当一条任你打杀的狗。”

所以戚绾回到五楼之后没有多说一句话,但心中的愤恨并没有随着五条被她活活打死的人命消散,反而愈演愈烈。

那个当着自己面给王野喂饭的阿珠,戚绾喜欢看她害怕棍棒即将落下的惊恐模样。

比如现在。

戚绾轻声吩咐道:“阿珠,去烧壶热水来沏茶。”

不一会儿,阿珠提着热水来了,戚绾在阿珠恐慌的眼神中拿过水壶打开盖子,对准阿珠头顶,看着滚烫的水蒸气把她头发打湿,她惊恐万分但又不敢躲避的模样,让戚绾心中好似吃了一块蜜一般甜。

“别怕,别怕,我知道你最近四处走动,想找人救你,不要担心,等那个泥腿子回来,我让他先死,你后死,也算全了你我主仆一场的情分,阿珠,我最喜欢你了,待会再进来服侍。”

戚绾看着失魂落魄的阿珠,呵呵的笑的直弯腰。

等她关上房门之后,失魂落魄的阿珠,眼中无奈同时又闪过一丝决断。

一路无事,阿珠到了仆人们住的平房区,路上没人敢跟她搭话,生怕连累到自己,惹了主子不悦,她关上房门,轻声掀开床板,一个地道出现在眼前,她熟门熟路的钻了进去。

南阳城慧芳街的胭脂铺新来了一个面容冷峻,有着好似刀劈斧凿一般的脸部线条又沉默寡言的青年,每次那些大胆的姑娘总会找各种理由逗他,想看着他有没有其他表情。

今天姑娘们准备照例逗他时,他却好似看见了什么稀奇事,拉着一个正在排队,面容俊俏的姑娘就走,姑娘脸庞微红,在一阵起哄声中,两人没了踪影。

“阿珠你好大的胆子,怎么敢擅自来见我,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青年抱着胳膊,靠着墙边的阴影里,细长的丹凤眼眯起来好像一把刀。

阿珠见他模样,一时间心里极度不平衡,忍着情绪说:“戚绾已经彻底跟我撕破脸,她就是要杀我,我申请撤回,今天她差点把一壶滚烫的开水泼我脸上,多亏我忍住,不然当时便暴露了。”

“我卧底五年,才只见过赵括一面,想成为他的贴身侍女根本是痴人说梦,而今又差点毁容,每日都提心吊胆。”

阿珠泫然欲泣,抹了一把眼泪继续道:“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少小离家,双亲甚至都不知道我去了哪,只知道我还活着,而今眼看大事将成,我一个小女子,区区命火一候的境界,也参与不了,剩下的便交给大人,求大人允我脱离听马处,回家侍奉双亲。”

言至末尾,阿珠已经跪倒在地上。

冷峻青年看着阿珠眼神中闪过一丝无奈,卧底这个行当,你但凡心中有牵挂,便成了一把双刃剑,要么因为牵挂而成功,要么因为牵挂而死。

不确定性太高,所以说,他当年早早建议上司选孤儿培养,可惜并未采纳。

事到如今,必须出狠手。

青年扶起阿珠,抹掉她眼角珠泪,轻声道:“我跟你进红楼,戚绾那边我心有章程,之后以我为主,你配合,此次任务结束,我在京阳的那套宅子便是你的,还有一笔丰厚的金子,足够你嫁个好人家,侍奉二老终身。”

阿珠心动了。

她犹豫片刻,点头答应。

........

“咚咚咚,咚咚咚”

正在小憩的戚绾被敲门声吵醒,她阴沉着脸,起身掏出火炉里烧的通红的火钳,喝道:“滚进来。”

来人竟是阿珠,身后跟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少女,一双丹凤眼细长细长的。

戚绾眉头一皱:“管事给分配的新人?”

随即她上前一步握住少女的手,笑吟吟的道:“真是太巧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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