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3)

加入书签

,那是绝对没可能了,只盼望面前的小少爷在见了猫熊发怒之后还愿意掏钱买走他,莫说六百两了,五百两也行!

思及此,他是更加恼火,但是因为惯来听话的猫熊今天不知怎么地,动手攻击自己之后,还跌跌撞撞要往这边冲,因为链子拴着,并不能走动很远,于是它扯着链子哗哗作响,又着急地嗷嗷叫,拿手不停地拉扯链子,看上去倒是好像得了疯病。

叫原来觉得这猫熊还有几分可爱的京城百姓顿时觉得:野兽就是野兽,再可爱的野兽,这么大的体型,要想伤人还是轻而易举的。

“喂,你这熊,卖不卖?”

在班主愁苦之间,人群外有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传进来,伴着一群狗腿子开路的呵斥百姓的声音,骑着白色高头大马的青年公子哥挤进人群,这公子哥的皮相也不错,但是和先前那位少年郎比起来,则多了几分浮躁之气,又因为穿得花里胡哨的,越发显得俗气。

花花青年原本得得得起随着马的前进抖动身子,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见到人群中还有站着的宝玉呢,于是开口说道:“哟,这不是宝玉表弟么,怎么,出城去?”

这是宝玉今年回来之后第二次见到薛蟠,前一次在大宴上,觥筹交错的,也只是点头打了招呼,今日一见,发现对方这是皮痒啊?这个态度,怎么看怎么倨傲。

宝玉转念一想,想到了老祖宗含含糊糊说王氏原本有想叫薛蟠妹妹嫁给自己的意思,但是因为双方家世差距过大而作罢。

事关姑娘的名节,宝玉听过之后就把这件事牢牢捂住了,又很庆幸自己原来在后宅和姐妹们打交道的时候都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事儿。至于薛蟠现在这样的态度,宝玉可以理解薛蟠作为哥哥心疼自己妹妹的心情,但是不能接受被表兄这样迁怒,于是他也是面色淡淡地说:“薛家表哥是才出门还是才进城?如果是出门,天色也不早了,该快一点;如果是回城,那么……”

卧槽薛蟠就是才回城啊,他在外头浪了一夜——别问我他不举是如何能浪的,城里人会玩儿得很。但是被宝玉这么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话,薛蟠的背后就莫名地一阵发毛,再看自己小表弟,分明还是白白嫩嫩、人畜无害的样子,不由在心里感慨一句:也就是表弟命好,不然生在平凡人家,就凭这样子的长相,也是个祸水。

“那么,姨妈那边,恐怕得担心了。”宝玉不管薛蟠心里想的是什么,不紧不慢地把话说完,“至于这只猫熊,薛家表哥却是来晚了一步。”

“咳咳……”薛蟠看到宝玉眼里明晃晃的意思就是要去和自己亲妈告状,于是脑子里什么龌龊念头都烟消云散了,忙不迭从马背上下来,理了理衣裳,“怎么?表弟也看中了这只熊?话说,这也没事儿啊,这熊掌有四只,等我买下来,分你两只,咱们一人一半好了,至于毛皮,我也托个大,就做主留下了。”【所以我夜不归宿还留宿城外的事儿咱们就一笔勾销,不要告诉我亲妈了,行不?】薛蟠闪着星星眼,诚挚地看着宝玉。

熊掌……熊皮……

宝玉看了看还在张牙舞爪想要冲过来的猫熊和一旁故作潇洒大方的薛蟠,觉得和古人在大熊猫一事上没办法达成共识了——他们真的没办法理解一个现代人对于大熊猫的喜爱。

“表哥弄错了,我要买这猫熊,并不是拿来吃的。”

“不是拿来吃,难道还是拿来玩的……不是吧?宝玉表弟你准备养一头熊来玩?”眼见宝玉还真点点头,薛蟠一惊之下,连帽子都歪了:这小表弟,乖乖巧巧的,又总被老娘拿鞭策自己说‘喜爱脂粉钱的纨绔都能上进,官至从四品,蟠儿你也可以的’云云。真该叫亲妈知道,这小表弟玩起来还是比一般人要厉害多了……

这时候,挣扎许久的猫熊终于熊性大发,把不太粗的铁链子挣断了——能不断么,因为它惯来都乖巧,铁链子用了好些年,有些地方都锈蚀了,虽然看着粗,但是实际效用已经要大打折扣了,如今有着莫名的执念一直挣扎,终于是挣脱了桎梏。

周围尖叫声一片:艾玛,看热闹是很有趣,但是如果看热闹还顺带要赔命的,就太划不来了。

胡守备早在猫熊开始狂躁的时候就叫附近的一队人包抄过来了,现在百姓退开,只剩下荣国公府的小少爷和他表兄,胡守备可急坏了:跑呀!

薛蟠倒是想跑,但是眼见一个庞然大物咚咚咚扑过来,有点腿软,好在他还记得要上马的,马儿有四条腿,跑的比较快;而马儿不用跑的比熊快,只要比宝玉表弟快,自己就能活命了。

宝玉眼见城门的士兵都已经箭在弦上、瞄准国宝了,顿时着急起来,好在因为这时候国宝已经跑到自己身边了,许是因为它和自己、薛蟠的距离很近,那些士兵不敢随意放箭,怕误伤了。

那胡守备吹胡子瞪眼地要自己和薛蟠快跑。

说时迟,那时快,之间旁边飞速窜出来一个白色影子,简直就是势如闪电——伴随着灰灰灰的嘶鸣!

长风冲到宝玉身边,抬起两只前蹄,虚空就是一连串的连环蹬腿,呼呼作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