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混打(1 / 2)

加入书签

刚一进院的瞿厉便目睹了神奴倒地的整个过程,看着眼前这个不过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他不禁心中升起几分敬佩。小小年纪就有此等修为,这要再过个一二十载初升大陆之上岂不是无人能及了?

在瞿厉看来,自己的际遇比起一般人来讲已经相当不错了。童年时候他被父母送到山上学艺,二十岁的时候功成下山,投到了当地的一家镖局里面当镖师。之后他遇到了自己生平之中的第一个贵人,衙门里的一个老师爷。对方看他体格健壮,为人诚恳老实,又会些功夫,便介绍他去衙门里当差。一来二往,他与官老爷有了交情,没过几年便被征召入伍,成了军队里面的一个小头目。十年沙场生活,归来之时瞿厉已成了将军。皇室为了表彰他的功绩,便让他来到了陈王城,坐上了城主的位置。

起初他还因为陈家老祖的事情惴惴不安,可后来他听说对方很认可自己,也不想找自己麻烦,时间一长他便放松了下来。谁知近些年,陈家新秀纷纷崛起,其中不少人对于他这个城主之职虎视了许久,有了改弦易辄的念头。

瞿厉虽不惹事,但习惯了打打杀杀的他更不怕事。他再三忍让,对方竟还不知趣,反而变本加厉,暗中除去了他的数名得力干将。对处来说他们都是死于意外,可瞿厉知道这些都是陈家的杰作。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就在三年之前,他有了“杀陈”的计划。

这里的“陈”指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整个陈家,包括陈家老祖宗。作为仙人的他,本该升入天界之中,但不知因何缘故再次堕尘,成了这方天地之中无敌的存在,数百年之中示尝一败。就算当初与天地双尊的那场大战,也是发生在黎明前夕,陈家老祖实力大减,所以才能拼个旗鼓相当。也就是从这里,瞿厉知道了对方惧光的隐情。至于是谁告诉了他其中的这些细节,那就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神奴的名号他略有耳闻,据说此人凶悍无敌,举手投足之间可释放万钧之力,毁山填海也不在话下,与那神话之中的夸娥氏有一拼之力,真乃天降之奇才。

然而就是这种传说中的神人,竟也抵不过眼前这年轻人的一拳,难道他是上天派来辅佐自己的天官吗?

然而思绪未完,神奴猛然翻身,来到众人面前,张开血喷大口,随即一通狂吸。地上的众人在那股吸力之下根本毫无挣扎的余力,直接被卷入到了那股狂风之中,进而落到神奴的内腑之中。瞿厉一看形势不妙,端起自己的霸王枪,迎面就顿狂刺。

想那神奴铜皮铁骨,刀枪不入,竟被眼前的瞿厉戳得连连后撤,身上更是火光四溅,如同烟花一般绚烂。瞿厉乘胜追击,由双手持枪转变成单手握枪的状态,枪,人,影,连成一线,呼吸间他的眼中射出一道凶光,接着他的杀招便出来了。

“看我的一字神枪!”

一字神枪讲究的就是简洁,绝不拖泥带水,绝不需要任何修饰。所以他的枪成了天地之间的最强杀器,他的枪不伤人,只杀人。

神奴正中一字神枪,这下他没有后退,因为他的胸间已经出现了一道血口,溪流一般的血水从中缓缓淌下,不会便已将身下大片的的地面染成猩红。瞿厉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禁满意地的点点头,显然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枪法竟到了如此出神入化的境界。

“所谓的神奴,陈家老祖的得力随从也不过如此,看来我是太高估你们陈家了啊!”

那神奴陪伴陈家老祖宗数百载,自然通晓人语。一听瞿厉这般讥讽,竟气得直擂胸膛。在恐怖劲力的作用之下,那道血口已不是在流血,而是触目惊心地向外喷血。照这个速度下去,不用旁人动手,他自己就要因为失血过多惨死当场了。

然而,对此神奴竟然视而不见。他的智力虽不高,但绝不傻。联想起刚才所见的情景,瞿厉忽然想到了什么,随即向身后的众人吼道:“快离开这里!”

话刚说完,神奴已经一步拦到那些人身前,双手一抱便将他们抓了起来,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由于进食速度太过,一些刚被咬断、还未来得及吞下的残肢不时掉落在周围的地面。眼见天上下起了如此血腥的“肢雨”,神灭三鸢之中的鸢肥已经忍不住要吐了。

“怪不得老祖宗不让他出来,原来这个家伙的粮食就是我们这样的大活人啊!真是吓人,太吓人了。”

鸢肥驰骋江湖数十年,死的人估计也有几百号了。可无论哪一次,都没有她眼见所见的这般残忍。她虽然心狠手辣,但绝不是冷血无情,这种行为恐怕只有畜生才能做得出来吧!

旁边的鸢黑眼白了一眼,没好气道:“呵呵,再恶心还有你这一身的肥膘让人不忍直视吗?”

“你个熊猫眼,凭什么说我。就算说,那也是该大姐亲自说。”

那个面带黑纱的女子也不说话,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场中的另一边,在那里,陈盛情正在进行着一场旷世厮杀。

孙长空虽然有伤在身,但凭借自己得天独厚的自愈能力竟能完全压制住伤情,并且从容应对之后而来的掌劲。上百个回合过去了,他的身上仍然没有出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