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6章 太后入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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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并非我国可汉心甘情愿,只战争若然持久,于贵我双方均无益处,我国复国不久,若非大亲王在贵境遭受刺杀身亡,众将士愤愤不平,力争讨回公道,可汉也不会亲征逼犯贵境,太后又怎能指责我国可汉出尔反尔?毕竟三大亲王遇刺,真凶仍未察明,贵国可一直未予我国交待,而贵国那三大条件,对我国而言实在苛刻,臣不瞒太后,可汉决无可能接受,故而,还望太后能好生斟酌。”

韦太后大怒:“这么看来,阿史那奇桑果然毫无诚意!”

“若无诚意,可汉便不会配合太后佯作称降,并下令撤军,但太后若坚持让我国称臣纳贡,那么议和之事不谈也罢,我国虽然一时不能攻入甘州,然而敢问太后,就当真有把握让突厥灭国?贵国数十万大军,能否长镇甘州?太后如今敌患,可并非我国,可汉欲助太后一臂之力,太后却存让我突厥灭国之心,太后议和之诚又如何体现呢?”

韦太后竟无言以对!突厥谙知大周国情,大周却对突厥如今的困窘一无所知,韦太后哪里想到战争持续下去,突厥便会四分五裂?她听信了突厥使的狂言,因为她其实一直不想与突厥开战。

在韦太后看来,西疆,乃至安北,为大漠蛮荒,华夏是以农桑作为基础,不可能效仿蛮夷以游牧为生,纵然将突厥灭国,将其领域纳入版图实则并不能产生实际的利益,这就好比大周建国,周武宗使得万国来朝,然而却仅是让蛮夷称臣,虽朝廷会下派官员负责治政,同时更多的是授予各部首领都督之职。

这就是武宗虽灭突厥,却不能杜防百年之后突厥再度复国的根本原因。

大周并不能将突厥这个种族彻底灭绝,那么便难以逃脱此消彼长的宿命,所以韦太后认为,大动干戈征服蛮夷并无必要,关键是要强国,大周强盛,蛮夷不敢来犯,而强盛的前提,便是灭绝内乱。

她的敌患是潘博,是贺珅,甚至是贺珝,并不是突厥。

所以对韦太后而言,议和的确迫切,当然倘若突厥没有这意愿,她也不可能主动求和,但突厥既然有了休战的意愿,已见曙光的韦太后,又怎么甘心半途而废?

“说吧,奇桑可汉有何要求?”

这句话让突厥使大喜过望,此时的他可谓对谢莹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受令出使之时,几乎以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经谢莹面授机宜,他依计而行,竟然当真逼迫得韦太后妥协。

“撤军是理所当然,可汉为示诚意,已经遵奉太后这首要条件,至于原属贵国安北都护治域,可汉也答应交归,甚至称臣纳贡等条件,可汉也愿意配合太后,不过……突厥不会向贵国纳贡,更不会逼迫天竺、大食等国给付赔金,待太后处治完备贵国内政,不可以此回议和要胁我国纳贡,故,可汉认为,需得太后书印一封,以防节外生枝。”

这就是让太后私写承诺保证,放弃经济补偿。

这当然与贺湛起初的设想背道而弛,因为贺湛认为最最重要的就是“纳贡”、“赔款”,此两条方能杜绝突厥卷土重来。

可韦太后显然不是那么在意。

她看重的是眼下,是立即休战,她才能专心致志整顿河山、大权在握,而只要休战,国库不至于告急,她养尊处优的生活仍然得以延续,没有天竺、大食的赔金也不至于捉襟见肘,这些是“小利”,在“大局”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就算突厥卷土重来,有姚潜,有安宁伯,也足以抵御!

突厥只要在表面上答应那几大条件,蜀王党便不会反对,待她彻底收拾了蜀王,朝堂内外尽听她的指令,突厥纳不纳贡,天竺赔不赔款,还有谁敢质疑?

就算质疑,接受议和乃天子主张,也无法质疑到她的头上。

但韦太后当然不会立即书写“保证”,只答应会考虑。

突厥使也没有逼迫。

可一直在旁的高玉祥当然明白太后已然动意,他想起徐修能的提议,计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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