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落花有意,奈何流水无情!(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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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

全祖望案

无独有偶,著名学者全祖望也曾干过此类倒霉事。他曾在《皇雅篇》中大叙雍正得位之正的问题,谄媚之意彰显,单等皇帝发现。可惜的是,皇帝还没看到,却被仇家瞅出了问题。全祖望的文章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冠“贼“字于“清“字之上,被仇家指责为大逆不道上奏乾隆,后因有朝廷官员竭力为之辩解,才得以幸免。这马屁拍得又是一个不值。

智天豹案

乾隆数十年屡兴大狱,缺德事干得真是不少,因而到了晚年,对“老“、“死“一类的字眼忌讳莫深。如乾隆四十四年,直隶的一个能人智天豹,数十年修得一本万年历,为讨好乾隆,特托人献给乾隆一本。不料,乾隆看后,发现该历只编到乾隆五十七年,越品越觉得不对头,这小子岂不是在变着法子咒朕早死智天豹因巴结皇帝而掉了脑袋,冤情至深。

沈德潜剖棺戮尸

乾隆的诗词是纪晓岚偶尔代笔,礼部侍郎沈德潜才是乾隆的全职枪手,没想到扯出一桩文字狱。沈德潜常年为乾隆代笔写诗。死后,家人给他编纪念文集时,稀里糊涂把帮乾隆捉刀的诗编进书里。乾隆隐忍不发,1778年终于找到了报复机会。这年四月大学士刘罗锅举报说,江苏举人徐述夔诗集《一柱楼诗》有反诗,查案时发现沈德潜曾为徐述夔写过序!此时沈德潜已死,于是剖棺戮尸,挫骨扬灰。

刘三元案

一个刘三元,此人神经有毛病。某日,他疯气一犯,对着衙门大喊:我乃汉室后裔,要众官扶持。此等书面语言大老粗是说不出的,这个刘三元很可能是位落第秀才,因屡试不第,压抑而疯。可惜,乾隆政府并没有因精神的问题赦免他,判他个一刀之刑。

《忆鸣诗集》案

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人指为“忆念明朝“,上报给乾隆。乾隆帝一看,问题更是严重了一层,连卓氏的家人都携带着一齐深恶痛绝之,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

贺世盛案

乾隆五十三,湖南耒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科举都没及第,只得靠代写词状为生。不平事经历得多了,便把经手的案件拼凑总结出一部《笃国策》。写成之后,立即上京城投献,以待取悦龙颜,换得一官半职风光风光。不想此书涉及了批评捐官制度的问题,取悦不成,反而被定为“妄议朝政“,被判了斩立决。

安徽贡生案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乾隆不知从哪弄得一本文集。文集的作者系安徽一贡生:书很有可能是自费出版,就像掏腰包出书一样,算是文学生涯的一次总结。此贡生也是怀着此种心理为自己的文学生涯“总结“了一下,并为这次“总结“自撰序言,把多年人仕不顺的牢骚话全兜了出来。本以为发行量不大,安徽贡生并未将序言之事放置于心。事不凑巧,“文集“被乾隆偶然“宠幸“到了,其结果可想而知:贡生被斩首不说,连其子和处理该案不力的知县也被判以死缓。

《字贯》案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的一个老学究深居书斋多年,不懂官场规矩,更不知道满清皇帝文化心理上的软肋所在。当他看到《康熙字典》中存在的问题,便犯上了知识分子的较真病,私下删改不说,还另编《字贯》一书。《康熙字典》乃钦定之书,敢于对该书进行批评,自然是“罪不容诛“。江西巡抚海成侦知此事,不敢怠慢,立即上报朝廷,又将老学究革去举人,投入大狱,隔三差五地提出来审讯,同时又把案宗上交乾隆。乾隆在审理案宗时,发现该书凡例中将康熙以下以至他自己的庙讳、御名各以本字开列,“深堪发指“,立即传旨将罪犯移押京师,照大逆律处决。同时巡抚海成也受牵连。他虽首举有功,但却因未及时发现这一重大问题,而被乾隆咬牙切齿地斥为“天良昧尽“,革职下狱。

石卓槐《芥圃诗钞》案

石卓槐,湖北黄梅县监生,在其《芥圃诗钞》中,有“大道日已没,谁与相维持“等句,被仇家徐光济告发,乾隆批道:“大清主宰天下,焉有大道没落之理又焉用别人维持“于是乾隆四十五年,石被凌迟处死,其家属按律例株连,被认为是办案不力的官员也被革职流放。

程明湮读史书批注案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生员程明湮在读《后汉书赵壹传》中的五言诗“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后,批下“古今同慨“四字,被人告发,判斩立决。

魏塾读《徙戎论》批注案

山东省寿光县民魏塾读史时,对一千多年前晋代大夫江统写的《徙戎论》作了一些批注。《徙戎论》针对当时原居住西北的羌、氐族逐渐迁入中原的情况,建议迁徙他们回原处,使“戎晋不杂,各得其所“。此议未被晋政权采纳。魏塾对此加批语,说那时“在朝诸官俱是驽才猪眼,不用江统之论,遂酿成五胡之灾“。经人告发,乾隆认为五胡、戎狄是映射清朝。魏塾被斩立决。从这两案例看来,不独写诗文可能被认为是反对清朝,即使是读诗书写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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