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可恨的明人(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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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防区外作战行动并确保德军在需要时迅速重建本土防御能力。[2]

2003年5月,德国公布新的《国防政策方针》,明确界定德军的最主要任务不再是国土防御,而是在全球范围内“预防和处理危机”,包括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必要时可协助警方在国内执行反恐任务。

2004年1月,德国宣布军队改革计划:裁员并削减开支。

2006年10月,德政府发表《德国安全政策与联邦国防军未来发展白皮书》,确定“预先防范”的安全战略思想,加快了军队转型进程,并加大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的力度。

2011年5月,德国推出联邦国防军第二阶段改革计划,包括将军队人数削减至18万左右,提高海外驻军人数上限至一万人等。德国军队规模将从截止2014年的22万人削减至175万至185万,其中包括17万名职业兵和志愿兵。

折叠国防军

1956年1月正式建立联邦国防军。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联邦安全委员会,主席为联邦总理。军队和平时期由国防部长领导,战时由联邦总理任军队最高统帅。联邦国防军总监为军队最高指挥官。

德国联邦国防军成为北约的一员后,负起了防卫中欧的义务。德国基本法第87条a中规定,联邦国防军的活动只限于防卫以及救援事务。

但是在1990年以后,国际政局起了很大的变化,联邦国防军也因着这个变化改变了行动的范围。1994年,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基本法所定的“防卫”不只在于防卫德国国境,也包含防止国际间的纷争及危机等。据此,德国联邦议院同意联邦国防军参与北约的境外活动,联邦国防军开始活跃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如1996年至1999年间的科索沃战争,亦有参与在柬埔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富汗、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军事活动及维持和平任务。

折叠兵役制

德国的义务兵役制断断续续地持续了近200年,上一次重启义务兵役制是1957年。

自2010年7月1日起,德国人服兵役时间由9个月减至6个月。根据截止2014年的《义务兵役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适龄男子都必须在联邦国防军服役6个月,而不愿服兵役者则必须到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机构参加民事服役。

2010年12月,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提案,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义务兵役制。联邦国防军将由全职士兵、兼职士兵和自愿兵役组成。

折叠编辑本段外交

●简介

德国奉行与西方结盟的外交政策,外交政策的重点依次是:推动深化和扩大欧盟,巩固与北约的关系并致力于建立欧洲独立安全和防务体系,保持同美国的紧密联盟,保持和发展与俄罗斯的关系,大力开拓中东欧,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谋求在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德外交保持积极进取态势。默克尔政府在欧盟政策、跨大西洋关系、大国关系以及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上表现活跃、务实,政策调整逐步到位,德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续有提升。当前对外政策的重点是:继续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与欧盟大国携手致力于欧洲联合自强;恢复与美的紧密盟友关系,支持北约改革与转型,强调北约应成为欧美战略对话的主要场所;保持与俄的战略伙伴关系,巩固德俄能源合作;继续利用地缘和政经优势,保持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维持传统影响力;加强对中、印等发展中大国的战略借重;向非洲、拉美地区推广自身政经模式和西方价值观,推销商品,占领市场,扩大影响;继续谋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

欧盟建设和跨大西洋伙伴关系是德外交政策两大支柱。德积极参与解决地区热点问题,愿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大责任,成为欧洲及全球范围内有行动能力、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主张建立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全球合作体系,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公正发展,努力在全球范围内解决贫困问题。

2016年12月1日,德国正式从中国手中接过接力棒,担任2017年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6]

与中国关系

1972年10月11日,联邦德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1949年10月27日,民主德国与中国建交)。与其它各欧盟伙伴国一样,德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中国是德国在亚洲最重要的经济伙伴,德国是中国在欧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不论从经济,还是从政治角度,中国均视德国为“通往欧洲的大门”。活跃的贸易投资往来、深入的环境、文化和科学政策方面的合作以及频繁的高层互访是两国关系的显著特征。

2013年5月,***总理在上任后的首次对外访问中到访德国,并值访德之际与默克尔总理一起为“中德语言年”拉开帷幕。2014年3月,***主席将对德国进行国事访问。

同法、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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