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第 6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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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去绣坊报到,田小森犯了难, “哥, 我不想离开家到镇上住。”
希尔斯慢条斯理地帮他顺着头发,语气十分纵容, “不想就不住,我每天去接你。”
田小森在他掌心里蹭了蹭,说到每天往返水洞村和清潭镇, 他第一反应就是,难。
毕竟在水洞村大多数人的观念里, 清潭镇是赶集的时候才去的, 有牛或驴的人家是少数,天天来回走,那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希尔斯说:“宝贝儿, 我们家有马。”
田小森道:“天天跑?累坏了怎么办。”虽然他们已经身怀巨款, 田小森还是很宝贝家里的马,在村里这是少有的大件财产, 换谁家都不舍得太使唤。
“人要炼,马要骑。”希尔斯捏捏他的脸颊, “马生来要跑的, 不让大鼻动一动才会坏。”
田小森愣了一瞬, 反应过来道:“哥你比我还懂中原话, 都听你的。”
出游海边期间, 田小森学会了骑马。
希尔斯不放心, 前几天陪着他一起去。村镇之间的距离, 走路和走驴车的时候觉得远,大鼻一出,顿时快了一倍不止。
早上不用提早太多赶路,负担便没那么重了。
第一天上工,希尔斯把小森一路送进绣坊大门才回转,田小森趁丁婶还没来,抓着他的手不放心地叮嘱:“我烙了饼在锅里,炒了菜,中午记得热一热再吃。喂了鸡崽,菜园里要浇水浇肥了,你别太累着自己,慢慢做没关系……”
不过分开一天,田小森俨然把他哥当成了小孩子,处处上心。
希尔斯反手扣紧他的手,矮身亲亲他嘴角,“知道。我傍晚再来接你。”
旁边大鼻在草地里踱步,各种不安分。
回到主人家那么久,好不容易出来跑动,它刚活动开就到地方了,还没跑够。
希尔斯多给田小森衣兜里放了碎银,才翻身上马回家。
途径市集,正好瞧见有人卖鸡崽,他想了想,下马准备多买二十只回家备着,扩大饲养规模。
卖鸡的欺他脸生年轻,想把不那么招人喜欢的公鸡崽和病鸡都塞给他,趁希尔斯没看到的时候偷偷换货。
谁料希尔斯有特别的鉴别方法,完全不上当,连挑好的都不要了。
卖鸡的愕然片刻,猛地站起来抓住他的衣袖,冲希尔斯叫嚷:“诶!你这人怎么这样,挑挑拣拣这么久说不买就不买?玩我呢?!”
早晨的市集最是热闹喧哗,日头逐渐高升,人来人往的地气接上日渐沸腾的暑气,更加躁动人心。
吆喝、扯皮和争执声此起彼伏的窄小街道里,好像不扯开嗓门就无法对话了。
然而有些人根本无需遵循此中规矩。
“放手。”希尔斯的脸色阴沉下来,片刻前与田小森亲近而留下的温情瞬间烟消云散,留下让人退避三舍的森然冷意。
卖鸡的明明听不清他说什么,还是打了个冷颤,下意识撒了手,嘴上仍旧不依不饶,“怎、怎么着!要打架吗,我不怕你!这里都是我老乡!”
旁边的摊贩有生意没生意的都留了三分注意在那个尖耳朵的高大男人身上,等着瞧热闹呢,闻声连忙挪动自己的位置,非常有眼力见地与这二愣子拉开距离,表明与他不相干。
希尔斯不屑与这种渺小的蝼蚁争执,田小森的嘱咐时刻提醒他要克制,芝麻绿豆的小事不够让他出手。
卖鸡的还想占几句口头便宜,后面相熟的苦力工忍不住扯了他两下,等男人牵着高头大马走远了才说:“哥们悠着点,那位瞧着就不是好惹的,你本不占理,还是别去招惹了。”
希尔斯耳尖微动,穿过喧嚣吵杂的人声,寻到了另一处卖鸡崽的摊子。
这家买卖公道,很快就用大竹篮给他装了满满的小鸡崽,个个精神饱满,大多是母的少数公鸡,搭配得也很好。
老汉帮他仔细打点,方便他把鸡崽们运回去。收钱时老汉搓搓腰上的布巾,有些笨拙地说:“这位客官,这些是我自家种的冬瓜,用来煲汤最消暑,您看……”
装鸡崽的箩筐旁边果不其然摆了几只硕大的冬瓜,有一只已经被卖掉一半,切口仔细用纱布盖了,将漫天乱飞的苍蝇阻隔在外。
希尔斯想了想,“来一个。”
在希尔斯赶集的同时,田小森已经在绣坊里找到了带他的人。
芸德妹子领着他先在回廊上用桂花胰子把手仔仔细细地洗干净,“你伸出手指来。”
芸德是个十分有规矩的姑娘,始终记得与田小森保持适度的距离,看手也并不走近,只用说的。
“你的指甲要磨一磨,边沿有些毛刺,得用这把剪子仔细捡干净……”芸德用细竹篾逐一提点
这些细到微末的规矩还真是田小森从未想过的,一边认真履行,一边感叹绣坊讲究之严。
芸德巧笑道:“可不是么,我刚来那会儿,吃了不知多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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