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斋仆狄青(1 / 2)

加入书签

“哎,那不是方仲永么?”

“是方仲永啊。”

“旁边那个好像是柴公子,快,叫他们过来,组队开战啊。”……

一回到庐山书院,方仲永的热搜体质又让他一秒被拉入战局。话说,会讲段子的就会蹴鞠?这什么逻辑啊?

尽管纳闷,方仲永依然和柴麟一起,被大伙儿拱入蹴鞠场地之中。

这一片后院草坪极是宽敞,长宽都有一百多米。按照组队蹴鞠的宋代习俗,球场中间拉起一道网。两侧则都是扑簌簌繁花正胜的樱花树。

网子正中央,一个两三丈的圆木,圆木上顶着一个脸盆大小的球洞——宋称其为“风流眼”,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球门。

双方球员各十二人,在网子两边,将球努力踢到风流眼中,一球过风流眼为一分。

方仲永糊里糊涂被拉下场,踢球技术差强人意。柴麟则动不动在追逐在草坪上飞滚的皮球时,就拌个跟头,妥妥的小脑平衡发育有问题啊。

书院学生一队,眼看着远远被斋仆队甩的比分越来越远,而狄青的英姿,他运用的灵活至极的肩、背、膝、足、颈、腰……处处都能将皮球顶到最合适发力的发力点,然后一脚得分。

那颜值,配合那动作,简直就是大宋版的贝克汉姆啊。

此番情形,则更让方仲永感叹,如此一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沦为盗贼,并被发配西北呢?

毕竟此时,作为宋代社会文化娱乐活动繁荣典范的蹴鞠运动,已经出现了专门的蹴鞠表演团体,其中像“齐云社”等,更是名留后世。

倘若狄青不做斋仆,那么进入一个蹴鞠表演社团,踢踢比赛,不也是妥妥的么?

更何况史料记载中,狄青虽不是饱读诗书的人,却也难得识字,所以才有范仲淹送他一本兵法书,让他无限受益的典故,流传下来啊。

“筑球,筑球呢,大家专心,左竿网位置方仲永,注意位置,保持移动。小心,小心都部署校正发令啊。”学子队这边的球头红着脸,吆喝着大家。

说着,又一指柴麟道:“散立那个,换个人,你,就你,换个人来踢。”

柴麟被说得没法子,只得灰头土脸的走到场边,换了一人上场,自己则灵机一动,去搞猫腻……

“狄青,狄青,你老家有人来信——”正踢着,忽的另一个斋仆匆匆而来,冲着狄青直招手。

两边的蹴鞠诸人闻声都放缓了注意,只狄青又趁机进了最后一球,方才作罢。

送走了狄青,踢到日落黄昏的时候,学子队终于,勉勉强强追平了斋仆队。

方仲永下场时,看到柴麟正捧着一只蛋糕吃的津津有味,心下讶异,忙跑过去问道:“我家里来人了么?你哪里来的这东西?”

柴麟满不在乎的扁扁嘴,吧嗒的蛋糕香气直扑方仲永的鼻子。

方仲永一面和他一道向宿舍间走去,一边将扎起的袍角放开,里面层层叠叠的衣服浓浓淡淡的落下来,如若彩墨锦缎晕出的水墨图。

他换掉了脚上的靴子,又去净了双手,就径自向柴麟的床榻上搜索而去。

果不其然,满满一食盒的蛋挞和蛋糕,还有一封嫂嫂代为写好的书信,都被柴麟藏着呢。

方仲永不由分说打开食盒,拿起一只蛋挞,一大口咬下去,香,真香。

“谁送来的啊?”方仲永摊在床上,随口问道。

“王姑娘啊,她顺路捎过来的。”柴麟拉出一条椅子坐了,也取过一块蛋挞,一边嚼,一边拿着手边的茶壶倒水喝。

“王子月?顺路?她是说她打扮成那副样儿,跟着王益大人一起去救她哥哥,顺便带的吃的给我们啊。”方仲永见柴麟倒好了水,促狭心起,一把将茶杯子抢过来,一饮而尽,做出一个“爽——”的样子。

“也是女中豪杰啊。”柴麟对自己的心上人吹嘘的相当露骨。

方仲永忽的想到什么,咽下口中的一只蛋挞,又抬起头来,用手指着前面的书桌柜子,对柴麟道:“我给你做好的重点科考题,就在那里,喏,左面第三格抽屉,你去好好背下来,死马也得当活马医着上考场。”

柴麟老不情愿,只岔开话题道:“今天多亏我找人,将收信的斋仆寻去,提前叫走了狄青,不然,你们输的裤子都找不到吧?”

“原来是你小子搞鬼,”方仲永站起身来,伸一伸懒腰道:“输了赢了,什么要紧,到是那狄青,是个人物。身手好,思路又清晰,有他当球头,我们自然想赢都难。”

柴麟点点头,又听得方仲永继续道。

“但我们可以成为他的队友,比如,将他作为外援,引入我们学子队的蹴鞠队伍中,替代掉我们那个草包球头。”

柴麟的头点的更快了,忽的,他又看向方仲永道:“但是,什么是外援?”

……

渐渐入暑,过了暑天,乡试的日子就渐渐的近了。

书院中的小桥曲沼,草坪花丛和建构曲折的回廊,华屋广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